为了保障儿童安全,美国对《全尺寸婴儿床标准》做了进一步修改,新规从婴儿床产品安全结构、侧面强度及警告声明等几方面强化了婴儿床安全性能,并添加了多项婴儿床安全防范功能漏洞。新版名为ASTMF1169-09,取代之前的ASTMF1169-07,并计划于2011年2月被纳入美国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》(CPSIA),成为强制性标准。 新版ASTMF1169-09主要作了以下具体规定:全尺寸婴儿床上不再允许有下拉侧栏。婴儿床的侧边可以有可移动的部份,但最多只能移到婴儿床侧栏上缘以下6英寸处。在正常使用状态下,婴儿床的警示说明必须从各个角度完全清晰可见。在板条构造上,不得使用横向接缝、指形接缝或两端接合的木材块件。此外,新版ASTMF1169-09还增加了对轴/板的强度测试要求,即在56.2磅的负载下不能破裂或与水平支撑物分离。 新版还对“全尺寸婴儿床”做了明确规定:根据16CFR1508的定义,指为婴儿睡觉而设计、在室内使用的床,内部尺寸为,宽71±1.6厘米(28±5/8英寸),长133±1.6厘米(523/8±5/8英寸)。在欧盟,EN716对小床的定义是内部长度最短为900毫米,最长可达1400毫米,而婴儿床和摇篮是给新生婴儿使用的(EN1130)。 发达国家婴儿用品标准更新较快,而目前我国尚缺乏对该类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的依据。在此,义乌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时刻关注该标准的变动,及时更新自身产品设计,提高产品质量工艺水平和综合竞争力,并请进口商明确验收产品所依据的全部技术法规和标准,以免因货品不符合用户要求造成损失。 |